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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气枪弹弓等捕猎20只雉鸡,法院:罚款道歉 焦点速读

2023-06-24 11:05:51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赵贝


(资料图)

通讯员李佳慧

6月21日,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叶某涉嫌非法狩猎罪一案,该案系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告人叶某用高压气枪弹弓等捕猎雉鸡20只,最终被判处罚金和生态赔偿金,并公开道歉。

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2020年至2022年12月,被告人叶某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私自使用高压气枪、弹弓等设备在余川镇某村周边山上非法猎捕雉鸡20只。

经鉴定,叶某猎捕的雉鸡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涉案野生动物共计价值6000元。案发后,叶某主动投案。

2023年5月22日,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向武穴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武穴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同时,被告人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鉴于被告人叶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从宽处罚。法院判处被告人叶某罚金6000元,并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6000元,同时在湖北省级以上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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